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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從我開始認清自己是同志到現在,已經超過十個年頭了,可是說實在的,我對於同志之間的愛情卻還是半信半疑。到底同志間是否有所謂的天荒地老的愛情?還是,所謂的愛情就只是速食情慾的合理說法?我雖然身陷其中近十年,可惜因為資質魯鈍,所以還是無法透徹其中禪機。

就拿我老闆來說吧,老闆出道甚早,早期在大西洋城還沒有變成賭城時,大西洋城裡最高的人口百分比是由同志所佔領的。Joe雖然足足小老闆二十歲,但是卻還趕的上所謂”The Good Old Days”的回憶。那麼就遑論老闆在他20歲青年時所親逢的 ”性愛大革命”了。

從老闆年輕時候的照片看來,老闆年輕時應該是所謂的主流派吧(以他現在62歲高齡,他的六塊肌跟29吋腰在我看來,應該還是主流派的),再加上他擁有城裡半數以上的Gay bar跟Gay Hotel,所以若說他成為大家爭寵的對象,其實一點也不誇張。而老闆當年是以”金髮碧眼的沖浪男孩殺手”聞名,很多一心想被老闆臨幸的沖浪男孩,便紛紛的將頭髮染成了金色,因而當年最新流行的髮色便理所當然的成為金色。而如果有新的金髮男孩進城,不管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大家也都心知肚明的知道他最終將成為老闆的床下魂。據老闆說,當年一天的最高記錄是11個,他說其實做到最後,就只等著對方高潮然後再自己假高潮結束。老闆又有做記錄跟保存相片的習慣,這些年來在他的”青春鳥”集裡的人頭,據他自己說已經超過一萬人次了。(關於這一點,我個人有一點小小的感想,不知道比較不紅的”特殊職業婦女”一輩子所接的客人是否也接近這個數字?)

老闆住的那條街,現在兩面都是賭場的停車場,只剩他住的房子跟他幾棟出租的房子冷清清的駐立在街上。但據說當年,那條街的兩旁,光是Gay Bar就有十幾家,老闆那間有著400多間客房的Gay Hotel更是天天客滿了。而現在,我們都猜想,老闆之所以不願離開那棟已經一百多年的老房子,應該只是因為,那裡充滿了他英雄年代的鬼影幢幢吧。

Joe 常跟老闆在回憶當年New York Ave.的盛況,據說,星期六的下午大約三、四點,排隊等著要進Bar的人就已經是好幾條街了,因為Bar並沒有很大,一個出來後另一個人才能進去。Joe總說他很少真的進Bar去,因為,他只要開著他的大車,然後搖下車窗點個他喜歡的男孩,男孩便會如感激皇上恩寵般的得意的跳上了車隨他回家。也難怪剛認識Joe的時候,他的室友會戲稱他們家是”西爾頓大飯店”了。

當然,好日子不是天天有的,當賭場勢力開始進入大西洋城時,雖然一方面促進了城市的繁榮,另一方面也將大量有家庭的異性戀賭客帶入,同時,當時尚不明原因的愛滋病一夕之間大舉襲擊,老闆在幾年間失掉一批又一批的好友,而整個城市就在九零年代轉型成為異性戀為主的東岸最大賭城。

所幸進退失守的老闆在此時,遇上了當時尚為有婦之夫的”老闆娘” Gary 以下簡稱為G ,G以他的金法碧眼在第一時間擄獲了老闆的心,而因為外有愛滋病的恐慌威脅,再加上當時老闆正值四十五歲中年危機,怕就此孤老一生。老闆跟G兩人竟然就真的渡過了10只有彼此的生活。

老闆說,性這種事就跟吸毒或吸煙一樣,你可以戒煙、戒毒戒個幾十年,可是一旦你再次吸下一口,那這十年的勒戒生涯就將從此大江東去了。

老闆說,就在他跟G十周年慶的那一年,他們倆決定去泰國渡假。一天,當兩人都濫醉時,G竟指著一個Thai Boy說要看老闆做他,而這一做,就讓原本性愛重毒勒戒中的老闆,重新回到性癮君子的行列來了。

原本倆人還會在自己的酒吧裡一起挑人,後來便再加上出國遊時的隨機挑選。到最後拜科技的發達,如今只要上網就可以有一批又一批自費前來當老闆性奴的年青人飛蛾撲火的來到這小城。老闆因而從此少見於辦公室,總在家裡上網釣人,釣到的人經G許可後便到大西洋城來當老闆的性奴隸,而G 在同時就負責幫老闆拍下所謂的”Kodak Moment”擴充”青春鳥”的搜藏。

也許十年下來,老闆真的很愛G,而G也出於要老闆開心願意與人分享。但資質魯鈍的我卻依然看不開、想不通。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同志愛情的盼望嗎?我還沒有像老闆一樣跟任何人一起走過15個年頭,因此我沒有答案。但我卻寧願相信我純樸的父母終其一生就只有彼此。

也許我是太天真,也許生為同志的我,最好就安於所謂的”Second Best”的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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