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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台北的時候,是住在家裡的,如果有跟人家交往,因為怕在旅館被偷拍,所以總還是冒險帶回家過夜。而幾任男朋友下來,爸爸媽媽確也從來沒有懷疑過。唯一起疑心的就只有後來將我區打成招的姐姐(應該是哭倒長城法讓我招的)。至於為什麼他們從沒有懷疑過呢?我想最主要的原因要歸功於當時進出我家並借宿的”蕾絲編”女友們。

總之,在台灣進出我家的男友雖然一個換一個,但母親對他們卻一視同人,從頭到尾也沒有過問過。(不知道是不是太不關心我了)

到了美國,天高皇帝遠,他們不知情就更不用說了,可是去年夏天,爸媽來訪一個月,這一個月間我們去紐約時住在Tripp(EX-B)家中,雖然事先有交代要將照片都收起來,不過天真的父母還真的相信美國人真的就像台灣人一樣好客,自己去英國渡假然後把房子借給朋友隨意進出。也真不知道當時我是用什麼藉口說服他們的,還是他們真的不在意。

後來回大西洋城後,每天不管去哪裡,都是Joe載進載出的,餐餐陪到底,後來連爸爸看上的一塊地毯也連夜清理乾淨送到家裡給爸爸。這樣還不起疑心那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可笑的是,爸爸回去後跟姐姐長談,爸爸說道,在來美國前一度有擔心我經年來都沒交女朋友,所以有可能是同性戀,可是來美國後,因為看到我都跟Joe和老闆混,而Joe跟老闆實在是太不像Gay了,所以結論是,我只是被朋友影響在享受單身生活,應該不是Gay啦。(這是哪門子的結論?)

這次回台灣更扯,不管我是回家或是去哪裡,Joe都跟在旁邊,而爸爸媽媽每次要照全家福,也都把Joe扯進來照。Joe在旁邊是感動到痛哭流涕,說是爸爸媽媽接受他了。(他在做白日夢!) 我原本也要相信他的說法了,不過就在見過美豔大方的”酪梨壽司”網友後,姐姐竟然告訴我,當時在車上偷看的爸媽一口咬定這位美女一定就是我那沒有公開的女朋友了。而我們因為長距離戀情所以無法常相廝守。(這又是哪門子的邏輯了,我應該開始限至他們不要看韓劇了。)

而最扯的是,在台北的那幾天,我都跟Joe住在晶華酒店沒回家,而且房間還只有一張床,我真的很懷疑是父母親的智商真的太低,還是他們掩耳盜鈴的功夫太過高深。

這幾天,從來不曾打電話來美國的媽媽頻頻來電,說是他們朋友上次在台灣不小心看到我,知道我尚單身,因此主動替他們在加拿大剛拿到博士學位的女兒來提親。這是什麼年代ㄚ?怎麼還有這種事情發生勒?對方說,因為唸書的關係,所以耽誤了婚事,現在年過三十了,因此有些急了。老實說,照片上看來也算是個美女,其實真的應該是不需要著急的。

但對方開的條件極佳(真的像在買女婿),首先就有紐約曼哈頓的房子一棟,再加上娶了對方就有綠卡了,害我差一點就心動起來了。媽媽要我好好考慮,也許會是個Good Match。

不過親愛的爸媽你們也幫幫忙,我的Gay氣指數雖然說沒有到九或十分,但至少也不會少過級格數六吧 !我在電話接到手軟之際,也就只能請萬能的姐姐出馬幫忙擋一擋了。姐姐笑著回我,至少這次比上次要把我賣到”匪區”去娶那個蘇州姑娘要合理多了。(上次因為還沒畢業所以逃過一劫。)唉!Gay路長漫漫,不知道前面還有多少父母親所謂的Good Match要錯過勒!

後記:

這樣吧!下次如果是像照片上一樣的可愛猛男,那我就照您佬的意思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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