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這種旅遊文章所引發出來的故事,竟然會讓大家這樣熱烈的討論。不過這也就可以看出來,感情這件事真的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的。每個人在不同的背景跟情境下,所產生的思維也就跟著不同了。因為留言極其龐大(三萬多字),又不想讓它沉於文海之中,因此就將它依照主題跟留言時間稍為分類了一下,順便也把一些因為Pchome無法順利操作而留到Ken家的留言一併併入。這樣看的人也會比較有一個譜吧。另外,在一些留言下,我會加一些自己的意見,這些意見可能完全沒有所謂的立場,就只是版主看到留言時的想法,這樣也算是身為版主的一個福利吧。

  讀者在看的時候要記得喔,原本的留言版主完全沒有介入的,下面看到的《版主說:》都是後來加上的喔。


貞子:

  要是我老公出櫃跟你或小肯在一起的話,我就放心多了。至少家裡會整理的很乾淨, 也每天有人煮飯給他吃,我就可以開心的去試試外國品種的囉!

《版主說:
  
  就是這則開玩笑的留言開始這一切的討論的。謝謝貞子提供的話題ㄚ!》


秋風秋雨:

  貞子,如果我們用一點心理分析,從你的留言看來,你其實很想嚐嚐西餐,嗯,悄悄建議你秘密吃一兩次西餐滿足一下好奇心就好,這樣也不須引誘你老公出櫃,也可維持超過二十年的穩定婚姻,而且說不定還不只有一兒一女,人家法國人都是這樣做的,法國人認為這樣反而可以維繫婚姻穩定,就像水庫要定時洩洪,才不會把大壩壓壞啊。


Ken:

  看大家討論的這麼熱烈,所以小肯來插一下嘴。

  我大概是老古板啦…不過如果都已經結婚了,或是已經在一段”號稱”穩定的關係裡,還常常想到要去打野味,基本上這樣的關係是不是可能已經出現了問題。

  如果你很注重你的另一半,我想當你和另一個陌生人在床上的時候,很難沒有罪惡感,(或者說,很難不想到另一個人的臉)。如果你已經不覺得出軌有什麼不對…那為什麼不乾脆就分手算了。我覺得外遇就像是感冒一樣,像是一種警告訊息,沒有人會把感冒當習慣的吧。

  想起來總還是怪怪的,真的可以把性就當作和慢跑或是游泳一樣的運動嗎?

  仔細想想不在意自己或是另一半跟別人在外面發生性行為,究竟是麻木呢?還是逞強?還是因為大家都這樣做,就跟著走了?


《版主說:

  當一開始跟Joe在一起時,他有時候還是會去三溫暖的,(我有跟貞子解釋過了,絕不是去三溫暖保養皮膚跟健身的。) 我有問過Joe,是不是我在床上無法滿足他,所以他需要去找別人?他跟我說,並不是別人比較好,而是”不一樣”。這一種回答同樣身為雙子座我其實是可以瞭解的。

  其實把性比做運動,不如把性比做食物反而比較恰當,跟亞洲人做愛就像是吃米飯,跟拉丁人做愛則像是吃麵食,就算是同種的人只要是不同的人,在床上的表現也就完全不同。像Joe這樣出道二十幾年至少跟超過2000人做愛的人來說。性愛,就真的只是一種正常的生活方式,是跟吃飯睡覺是完全一樣的。(孔子不是也說,食色性也。) 至於他愛你的心,也不會因為跟別人有了一次美好的性愛而改變的。

  而因為Joe從來就不會為了這種事說謊,總是會坦白跟我說,所以也就沒有所謂罪不罪惡感的問題。 當然,在我跟他說,如果他繼續這樣做的話,早晚會傷到我以後,情況也就隨著他越來越愛我而逐漸改觀了。但是,這都不是我要求他的,就只能是他自己自願這樣做才有用的。如果他只是因為我的要求而改變,那就是壓抑自己,這樣的壓抑早晚還是會破裂的。但是如果他自己願意改變,那就會把那根本的慾望給完全斷絕。》


秋風秋雨:

  你們說的我都同意,我並不是鼓勵家庭穩定的人打野食。這是文化差異,至少很大數量的法國人認為,心裡不想或是在外面不受誘惑(不論男女)是不可能的事。例如梵蒂岡是天主教聖城,裡面的修士及大主教們權位崇高,但全世界都知道梵蒂岡裡面同性戀非常盛行。他們認為這種事就和在外面吃飯一樣,你喜歡家裡的菜不表示一定要杜絕餐館美食,而上餐館之後也不可能因此不在家裡吃飯,這是兩碼事。

  請注意我一再強調的文化差異,我就知道真的有人一輩子討厭餐館的東西只吃家裡的飯菜。還有一點,從道德的角度來說,我同意西方人的觀點:很多規範是用來律己而不是用來責人的。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引用許多規範作自己的行為準則,但不能依此要求別人和我們一起來遵守甚至指責別人沒有遵守。


《版主說:

  我以前在台灣有跟一個有婦之夫交往了一段時間,因為妻子性冷感,所以在給他生了一個女兒後,就拒絕再跟他同房了。他們分房睡了近十年,因為妻子將家照顧的很好,所以先生為了女兒的原因,也沒有提及離婚。後來先生意外的發現自己其實是雙性戀後,就開始在外面斷斷續續的交起了男女朋友來了。像這種例子,其實很多,因為家裡的餐廳不開張,而先生又有性需求,與其去找危險性高的人嫖妓,還不如找一個固定的伴侶來發生關係,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能說先生真的是Cheating嗎?因為他跟妻子其實應該只是室友或家人的關係,兩個人只是因為法律的約束而共同經營一個稱為”家”的事業罷了。

  另外喔,梵諦岡真的有一堆同志嗎?你的消息確實可靠嗎?雖然我認識不少的神父是同志,但在梵諦岡的話會不會有點太聳動了吧。》


Bad Girl:

  我覺得女人在男女關係上有個”竅”,開了的話,有可能會像”猛虎出山”,有些女的會變成跟花心男人同類。到那地步,男女就沒什麼別了。


《版主說:

  Badgirl,所言甚是,其實不只是女人,男人也是一樣的,性這種東西絕對是需要經過學習而會越來越進步的。想我以前剛跟人交往時,往往被人家嫌棄說是床功不夠好,後來經過前面說的那位有婦之夫細心調教,現在已經不再有人會說我的技巧不好了。而其實在增加自己技巧的同時,整個做愛過程中自己的滿足也同時相對的提昇了。這一點,在男女的身上都是相同的,所以男人如果遇到一個在床上讓你銷魂的伴侶,別高興的太早,因為她也不知道繳過多少學費了。》


秋風:

  Bdagirl,其實男女本來就沒有區別,只有個人與個人的區別。即使法國這樣的社會中,也有法國男人終其一生只交過個位數女朋友的。(相信我,法國這種人算怪胎但實際存在)而法國大部分外貌正常的女孩子,如果到進大學時還是處女,百分之百會被同儕認定需要看心理醫生。因此這裡面也有文化的差異,但絕對不是性別差異。


Fen:

  我覺得和每個人價值觀和想法有關吧?雖然人心是會變的,很多事,我可以理解,但並不表示可以認同..,所以,其實,我也蠻老古板的。
 
  不過,就秋風大哥說的,我們只能要求自己,而不能要求別人一樣這麼做。


Ken:

  Dear 秋風,雖然我還是覺得吃飯和做愛還是不太一樣啦,不過我非常同意你說的:很多規範是用來律己而不是用來責人的。這個觀念真是非常的好,特別是處理感情或家庭的關係,沒有一個標準比自己定的更適合自己。


秋風:

  容我再說一點文化差異的真實故事。

  當我和法國人提到台灣有關所謂〞通姦〞的法律,他們簡直覺得駭人聽聞,認為和血腥的叢林部落式法律差不多(在台灣,和配偶以外的異性發生性行為被定義為通姦,配偶抓姦之後可以選擇控告其中一人或兩者都告,通姦罪被定罪後要坐牢和賠錢)。在法國只有非自願的性行為才算犯法,不管發生性行為的任何一方是不已婚,必須是任一方非出於自願才涉及刑法問題,如果任一方是已婚,其配偶不高興,唯一可能涉及法律的問題是有配偶一方的離婚官司。

  我轉述我一位大陸友人的好朋友親身事例,此男士的前妻與情夫相好,他想乾脆離婚,於是他主動提起離婚官司,其前妻因為沒有工作及收入,順理成章可享受一輩子的贍養費,她也順理成章與情夫同居,只要她不再婚不工作,那前夫就得乖乖付一輩子的贍養費。

  這是一個實例,我並不是為這種在法國司空見慣的事例鼓掌叫好,或許法國這種情況算是矯枉過正,但台灣把男女婚外性行為視為犯罪,我則與法國人站在同一立場,不能苟同,至少在這裡認為這種事應該是配偶之間的事情,他們願意容忍或要因此離婚,都不應由法庭或其他人來置喙,更何況還要把人拉去坐牢。


秋風在Ken家:

  我在你家和書書家的留言都是普遍性的,不是說我個人的規範。我是站在社會科學或所稱客觀的角度來說,如果一定要問我個人的標準,我可以告訴你:我很古板,我如果愛一個人,即使生理上都沒辦法對另一個人有反應。像我大學時代有女朋友的時候,竟對引誘我的美女產生反感(多年後才覺得自己莫名其妙而且後悔萬分)。

  我如果和相愛的人在一起,不論有沒有結婚,都不會有出軌的念頭,如果對方移情別戀,就像我大學時女友離我而去嫁給別人,我只會自己痛苦而不會嚴責於她(最近寫了一封信給書書還談到此事)。假設我所愛的人出軌,我可能會視情況考慮主動提出分手,但我絕對不會用道德立場攻擊對方。至於甚麼叫作視情況,舉個例子,如果她三天兩頭出軌,花名在外,我當然二話不說立即分手,如果數年來偶發,就要看雙方愛情是否堅實來決定了。如果像麥迪遜之橋那種情況,假設我是那個丈夫,假設我知情,我一定會讓老婆遠走高飛。

  重點是,在不在一起應該是純粹感情的事,不應該套上道德大帽子,不應該用劈腿背叛這類字眼。

  Ken, 你知道做愛與吃飯、運動(像你說的游泳慢跑)有甚麼異同?除了做愛必須兩人配合、必須兩情相悅之外,它們之間只有形式的不同,本質很接近。第一,都涉及喜好,第二,勉強做都是一種折磨。而一般人認為的最大不同,則在於觀者自己的眼光。一般人看吃飯動不會加上道德的有色眼鏡,但看待做愛就要加上道德的有色眼鏡。

  我並不否定道德價值,相反的,我是一個相當古板的衛道人士,只是我堅持一個更高的道德標準:任何道德法則都只應用於律己,而無權用以責人。


《版主說:

  這樣講可能有會引發衛衛道人士的批評,不過在我在美國的這幾年,曾經有一段時間是迷上網路交友的,說是交友,不如說是找炮友。在辛苦的完成一個Paper後,有時候會”性致”來了,於是便上網去找人,或是他來我家,或是我去他家,但經常見的情況就是,從進門到離開,兩個人根本就講不到十句話。

  在這種時候,做愛就變的跟吃飯是一樣的了,只是吃飯是找一家餐廳滿足食慾,而這邊是找一個你喜歡的身體滿足肉慾,然後繼續回到下一個Paper。這樣是否不道德,見人見智,只是這邊要說的是,性愛真的也可以只是一項運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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