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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是一種儀式,也是一種宣告。在宣告的儀式後,是一種深沉的寂寞。

Move on, Move on
在美國人們喜歡用這個字,有人過逝了,愛往生者的親友們總是互相提醒Move on。像是說,逝者已以來者可追。跟戀人分手了,朋友會告訴你Move on,因為無限的未來在等著你。

朋友說,我是個最不懂的Move on的人。分手的戀人們總是跟我三不五時的聯絡著,根本不愛的過客確總留在客廳裡來來又去去。甚至幾年不見的高中同學都還在我的定期聯絡下,像蛛絲般的懸繫著。

是我念情,還是我真不懂的Move on?

同期來美國的朋友,已經顯少跟台灣的朋友聯繫了,而我卻依然每個月付著一百美元的長途電話。是我的多情死纏爛打的糾纏著身邊的人,還是我跟本就是怕寂寞?怕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家店,所以,我將所有的過客一把抓,不願心甘情願的Move on。

昨天打電話給T,跟他說覺得最近開始懷疑,我們是否愛對方。抑或著我們只是習慣有個溫暖的身體護相依靠。

在同志肉身導向的世界裡,兩個不再作愛的戀人是否還稱為戀人。兩個軀體裸身相擁入眠數十天
,卻沒有化學作用起變化,那麼我們是不是只是兩具互相取暖的驅體。

話未畢,電話那頭說,那我們就分手吧。

這樣的話我遲滯不願開口,只因彼此一分共枕情,而他就輕輕鬆鬆一句Move on。

我想是我太濫情,生活就該是如此的乾脆利落,該走的就要讓他走,那脫著黏著並不會讓自己的生命更豐富,該放下的就該放下。

Move on, move on。
該是殺掉那超過兩年沒通過信的信箱,該是停止打電話給從不曾打電話給我的朋友,也該是停止讓自己濫情的去緬懷過去的時候了。

Move on, move on

該是我Move on 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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