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來了,Tax season也來了,要開始過不見天日的生活了。


Vincent D.:

  我有一個朋友也在法國,他有一個交往四年,感情穩定的法國男友。但是因為他現在在巴黎工作,除了打打野食,還交了一個固定的,比性還多一些的朋友(就是會住在對方家裡,還會燒燒飯洗洗衣那種)。

  我是覺得不可思議,我問他若對方,甚至是他自己放入真感情怎辦?他男友是不是也是這樣在外面 amorous?有一次我們聊到最後他還生我的氣,說我暗指他是 bitch。我不曉得怎麼回答,我是沒有貶低他的意思,也是出自朋友的關心;不過 bitch 的定義不就是隨便跟很多人睡過的人嗎?要不就要做個 Proud Bitch,要是會在意就乾脆不要做,不是嗎?而且若他男友也因為做同樣的事情跑掉,他真的會開心嗎?作愛後的動物感傷。我也問他,那我有慾望,要跟你男友睡,你會怎樣,他又答不上來。不知你會怎麼想?
  
  之後我跟 Eric 討論這個問題,我們都覺得當然人的慾望是必須被正視,但是也不想將好不容易建立好的關係,暴露在許多不知、未知的威脅之下。你玩的對象,可能會傷害你,也可能會傷害你愛的人。我記得看過一部同志電影叫做『Drift』,當中亞裔的男主角跟在一起多年的前男友分手,只為跟一個小抵敵在一塊,結果小抵敵居然跑去勾引他前男友?!最後他是一個人走在路上,所有的回憶湧上來,靜靜的哭。

  不過我想知道耶,你朋友那個案例,適用在有簽 BARC 的同性伴侶身上嗎?那我只要先結婚,之後再瞎搞惡搞到另一半不得不跟我離婚,就可以享有一輩子花不完的榮華富貴喔?那法國的結婚率是不是很低呀?大家結婚應該都會怕怕的吧?


秋風:

  Vincent D.,你問我的個人看法,我先前在 Ken 家的留言板上已經詳細告白,由於篇幅過長,就不轉貼到這裡,畢竟書書和 Ken 家後院相通不設圍牆。
其次,我在書書這裡先前的留言也強調,從孔子開始的儒家對道德的定義都在個人,強調自動自發,所謂上行下效風行草偃,也就是道德是個人作自我規範用的,不是拿來批評別人用的。

  我不曉得你的那位朋友是男性是女性,還有他(或她)是法國人還是台灣人,文化有差異,同性戀與異性戀也有差異,在法國我不大瞭解男同志之間的關係,但法國女性極為獨立,不論是情人或妻子,要她們燒飯洗衣整理房間,她第二天大概就睡到別的男人床上去了。我認識的許多法國男性都會做家事,最起碼廚房裡都有一手,法國女性大多從小受阿諛長大,受慣男人奉承伺候,當然這不是絕對,只是一般看到的現象。所以以我之所見,在法國像你朋友那種有人來幫忙理家情況不多見,倒是未婚男女朋友雙方同時有不只一個情人則非常普遍。
  
  至於你問的關於簽 BARC 的男女同志,我不清楚。據我所知同性戀婚姻在法國還未合法化,因此我不知道 BARC 是否適用於同性戀男女。

  其次,我大陸友人的朋友的案例只適用在婚姻關係上。我先前的文章有解釋,BARC 就是為了繞過婚姻關係中複雜難解的法律糾紛而發明(當時文中我沒有點出 BARC 這個專有名詞,你對法國制度瞭解得挺深入的),因此簽了 BARC 同居的男女,未來不會有贍養費的問題,也就是雙方都無權主張,老實說,法國離婚官司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打錢,小孩監護權撫養權在法國有非常完備及人性化的規範,不大需要個別打官司解決。


《版主說:

  講到這邊就不得不出來說明一下了,關於把這個話題帶到Ken 家的這件事,其實還真是對Ken很不好意思,因為Ken那期間貼的那篇文章,真的是很感性的,而這樣的話題落到那邊去了之後,氣氛就完全被改變了,所以還真是對Ken很過意不去呢。》


Vincent D.:

  秋風秋雨,我會知道 BARC 是因為有個朋友跟他男友簽了 BARC,他們已經”結婚”五年了,叫人羨慕。

  我之前提到的那位朋友是台灣人,男生。他的男朋友是法國人,很純樸的法國外省天主教徒。但是我朋友無法忍受分離的日子,他需要身邊有人陪,所以只要男友不在的時光,就上網或外出打野食。原本也以為他男友會不在意,結果他跟他坦承之後,他男友居然心碎了… 但是因為他男友真的很愛他,他也再三保證他只是玩玩不會變心,便容忍著他的這種行為。不過他現在一個禮拜有三天住在另一個男人家,還不斷跟我說那個男人有多聰明多好,我實在不了解,他可以跟這個人上床,又被這個人吸引,還不會變心,是怎樣的一種狀況。

  不過他今天又跟我說,那個男人今天出城去了,他剛剛上網又釣了一個人 …

  拋開道德觀跟法律規範,我還是不能接受這樣的狀況,因為我覺得這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行為與心態,把自己、伴侶、以及兩人的關係,放在懸崖旁邊,雖然每個人都有自信可以行走邊緣,但刞走在邊界上掉下去的機率風險就是比較大。

  不過我也贊成,法律應該規定公範圍的事物,私人的東西不應該強加規範。我到覺得像法國那樣,讓離婚變成一種 pain,或許可以讓人們在結婚之前,好好想想。


秋風秋雨:

  Vincent D.,我也不能認同你朋友這樣的做法。

  以我私人的角度來說,他如此頻繁打野食,的確讓人懷疑他的愛是否真實。我很同情他的法國男朋友(大概法國住久了,難免直覺對法國人有普遍同情)。不過我相信他的法國男友痛心歸痛心,應該不會有歇斯底里反應,周邊的法國朋友雖不會苟同你朋友的行為,但不會有龐大的社會道德批判如冰雹般降臨到你朋友頭上(這在台灣很可能發生)。

  原來 BARC 適用於男女同志,真好,我再給法國政府加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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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得拉:

  基本上感情的事情無關乎道德,但結婚生子後,關係已經由單純兩人感情變成社會單位的互動。如果真要做到你說的狀態,還得要整個社會價值觀的改變才行(以上針對的是台灣)。至於通姦罪,說老實話,歐巴桑和另一半剛認識的時候,他也是處於unavailable的情形…所以,,基本上我們家應該是屬於無道德觀的家庭。

呵呵呵~~~


《版主說:好樣的,真有你的喵得拉。》



秋風:

  喵得拉,我同意你說的台灣的情況,這也正是我批判的社會情況。但真實生活中還有很多事情是超乎一般人想像及理解。

  像我有一好朋友經歷的婚姻夢魘和折磨到離婚後還沒結束,她有兩個孩子,當初純粹因為婚姻破裂和家庭暴力的陰影才離婚,雙方都沒有第三者。現在她獨力撫養兩個小孩,監護權官司打輸,要求對方依離婚協議書條文支付小孩教養費官司也打輸,這叫作社會現實,現實世界的殘酷只有親身體驗以及當週遭親近的人碰上時才會知道其恐怖。這些婚姻中真實戲碼,其複雜度遠遠超過僅以道德標準思考劈腿、背叛的人能想像。


貞子:

  秋風秋雨,我只能說你的愛真偉大。只要你愛的人好,你也就好了的那種瓊瑤裡的愛情,是沒辦法在我這狹隘的心胸存在。你這樣也許好,但看在你的朋友們的眼裡也許就是蠢了(我不是在罵你啦)。可是呢,愛情這種東西台灣話說就是”在人爽的”, 所以也許我們這種旁人看來苦的事,你卻甘之如飴 。


飛天:

  貞子、秋風,我可以了解,女孩子上了一各年紀就是這樣,身邊的人開始一各各結婚生小孩,時代在變,現在男同學也一樣結婚不落人後,讓人深感壓力之大....

  我覺得我可以了解秋風對愛情的說法。事實上,很多國家尤其在歐洲,是沒有所謂的同姦罪的。台灣記的也是要推動無同姦罪的,不知道過了沒就是了。

  但是我也覺得,愛過要沒有恨,需要很多的智慧。也是我們應該要學習的吧。台灣老是傳出那種”愛不到你就殺/毀了你”那樣的社會新聞,甚至連政治人物的心態也是那樣。實在沒有神麼風範。

  不過說實在的,不愛的人,你把他留在身邊 真的是一點意思也沒有。我覺得愛要對等,沒有回應的愛是死的。還不如放手,給彼此一個機會。


秋風:

  飛天,的確,台灣的法律界一直很有心推動”通姦罪除罪化”,也就是不再把婚外性行為的人抓來坐牢,但我相信在台灣短期內很難實現,悲夫。


《版主說:

  我一向是這樣想的啦,只要對方有勇氣提出”分手”兩個字,我是連原因都可以不用問就走的,因為對方都敢說的出口了,就表示他/她已經不愛你了,那麼再死纏濫打,就只是浪費彼此的時間而已。》


Ken:

  Dear 喵得拉,我覺得結婚最重要的一刻,是”決定和另一個在一起的那一刻”… 不管你的理由是什麼,我相信當你決定一輩子跟一個人在一起,是需要經過仔細考量的,所以我覺得結婚的重點在此。

  但是如果你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要結婚,或是根本不確定,或是根本還在等待另一各更好的人...那結婚就是一種負擔了,而所謂道德的壓力,其實是自己造成的。

  我相信你應該是一個很保守的人,不過討論事情,本來就是可以和本身行為分開的。別擔心…… Kenneth不會以為你是日日夜夜狂歡縱慾的人啦。

  道德立場的批判,往往是最沒有道德的…… (嗯……好像在玩文字遊戲)。不過啊…我們生活的世界,只能事著不去批評別人,要不被別人批評,大概很不容易吧。

PS.麥迪遜之橋...最感人的地方就是史翠普小姐沒追出車門,所以為了讓這部電影感人,我一定不會讓她遠走高飛的。


《版主說:

  其實我在看麥迪遜之橋的時候,我覺得根本就是史翠普在誘惑人家,她的沒有離去,也許看似淒美絕倫,但也是一種良心自覺,而因為她的出軌所產生的罪惡感,也讓她終其一身揹著這樣的謊言入土,這樣就是為什麼她最後會選擇在死後讓謊言出世,因為唯有如此,那看似要與戀人同去的願望,才能被當成自己贖罪的糖衣。

  還有ㄚ,通常求婚跟答應求婚都是在昏了頭的時候發生的,所以你either是幸福快樂,or為了那一時的昏頭來後悔一生。

  兩個相愛的人在瘋狂愛戀一陣子之後,”決定”要在一起,有時候並不一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而是只用荷爾蒙在思考的結果。那樣的”決定”,就像是做愛做到一半時,對方說”我愛你”一樣不是很可靠的。》


秋風:

  貞子,我怎麼能稱的上偉大,拜託,我的愛還沒成功過哩。不論是十多年前女朋友離我而去嫁給別人,還是近幾年喜歡的人選擇分手去結婚,我心裡都非常苦。況且我還做不到”情到深處無怨尤”的地步,我對環境對我的現況都有許多怨尤,我最多只能做到不苛責對方不干擾對方,適時給對方祝福讓她安心一點。


喵得拉:

  小肯、秋風秋雨,嗯!就我個人經驗,結婚只是一種形式 (生活上幾乎沒有變化),只有小孩出生後,兩個人的感情模式才慢慢開始轉變。也就是添加了一些責任,家計等等額外的東西…

  所以,對我而言,是贊同愛情本身不應以道德規範束縛,愛情是純粹感覺感官下的產物,但當兩個人決定繁衍下一代之後,就不一樣了。

  爲了使國家未來的棟樑能有良好發展,便需課以雙方特定的社會義務與責任,甚至是金錢賠償義務…

  因此,在台灣社會有關兒童監護照護等制度還未健全,傳統勸合不勸離的觀念尚未消除,以及嚴刑竣法亂世用重點等想法尚存之際,台灣想要將通姦除罪化的困難程度就提高不少…

  唉唉!如果有一天我們家那口子遇到真命天女的時候,就好聚好散吧。這是目前歐巴桑的想法,希望不會有這樣一天,但如果遇到,成就一對佳偶,總比終生當怨偶好~~~~


飛天:

  喵得拉,如果你已經結婚了,心態上就應該可以把自己當作是他的真命天女吧! 要是我就是這樣覺得的。(對啦,像我這種人要是婚姻真出了問題大概會非常非常的受不了的。)


秋風秋雨:

  喵得拉,我完全明瞭你要說的,我想如果我用社會科學的角度來說明,你會更明白。我完全同意家庭對小孩心智成長及社會化有直接而重要的影響,然而不要忽略全社會,包括學校對小孩的影響。

  我只住過法國,所以只能以法國為例,我自己的法國或歐洲朋友裡大概有三分之一是離婚、再婚或單親家庭長大的,但沒有任何一個有反社會傾向,所有人都有正常生活正常男女關係。你知道奧秘何在?經過瞭解(與許多人談這個現象),法國即使離婚、再婚或單親家庭長大的小孩,與雙親家庭長大幾乎沒有差異,因為法國社會一向把單親或離婚、再婚家庭與一般家庭一視同仁,把單親學生(小孩)視為與一般學生無異,不會有人用有色異樣眼光看他們,不會有人指指點點,政府也好,鄰居也好,不會對這些家庭有任何歧視,更重要的是,政府的金錢補助讓這些家庭不必因為錢的問題陷於悲情。

  小孩從小生長在正常的學校和社會環境,未受到異樣眼光的歧視甚至不當的同情,長大就會是一個與雙親家庭長大的小孩無異。其次在家庭內,法國的單親或離婚、再婚家庭內部也不大聽說有人對自己的孩子施以仇恨教育(我相信台灣有不少單親離婚家庭的小孩受到自己父親或母親的仇恨教育)。

  我必須說明,沒有任何一個社會是完美的,法國當然存在反例,存在歧視以及破碎悲情的單親家庭,但我們看社會問題總是看整體,不能因為有反例存在就否定這個社會普遍廣泛的那一大部分。

  法國社會及政府是很實際的,由於社會上的確有離婚、再婚問題存在,離婚便會造成小孩撫養及教育問題,所以法國的許多政策是針對這些問題施以解決之道,而不是鼓吹一種道德立場批判單親家庭,我看不出這樣的歧視與批判對這些單親家庭及單親家庭的小孩有任何好處和幫助。我認為最好的態度就是從政策上實質協助他們的困難(例如金錢補助),並且以最正常最無色的眼光看待這些家庭及小孩。


Vincent D.:

  秋風秋雨,嗯!我很能感受你說的,我之前的男友就是私生子,他活的很痛苦,最後這種陰影也籠罩到我們頭上,為感情加了很大的苦痛與壓力。


喵得拉:

  飛天,說實在的,即使婚禮當天,也從沒覺得自己是歐吉桑的天命真女…

  很多人覺得歐巴桑樂觀過頭,但偶覺得,當一個人心中做好最壞打算,就沒有事情可以打倒他,所以才能樂觀處理…… 嘻嘻!不是行動上的消極,而是心態上的準備。

  秋風秋雨,你說的一點也沒錯…… 所以,在台灣結婚離婚變得很麻煩,有些人會因此而願意歹戲拖棚地延續婚姻…

  至於自己身邊 (歐巴桑和小肯年紀差不多!),已經有十對左右離婚,兩對再婚,而且離婚再婚的結果都比先前的婚姻好。或許,這些都是少數中的少數,也或許對於某些人而言,這意味著道德淪喪,但不可否認,當我看著好朋友和他的老婆(女比男大很多),以及他們的女兒 (女生和前夫所生)一同生活的模樣,我覺得,幸福快樂比什麼都重要。 (只是這樣的幸福有時候需要家人社會資源的支持…因此,感情的事情反倒需要考量非感情因素了……)


秋風秋雨:

  喵得拉、Vincent D.,我最好的法國朋友之一Nicolas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後來他父親再婚回到法國,他媽媽則一直單身,他原則上跟母親在德國生活(他是在德國出生長大的法國人)。但從小就經常到父親這邊住,兩家成為一種正常往來,這種正常往來在法國的離婚家庭相當普遍。現在他跟女朋友同居,女朋友是國中老師,而女朋友的父親及家人也都把他當自家人看待。

  在台灣留學生中我最好的朋友則跟他的法國女友生了一個男孩,快兩歲了,女友已經是研究人員,孩子由女朋友撫養,我朋友則繼續讀書,他女朋友的家族也都把他當自家人,他女朋友家是諾曼地的鄉下人家,整村人相互熟識,他每次年節都去一起過節,全村也都對他很友善,他們兩人分別在不同的城市工作讀書,將來也未必打算在一起生活,隨時都有各奔前程的心理準備,然而家人鄉里並不以此在兩個人身上加道德負擔。這就是我欣賞法國社會的地方。

  我舉兩個台灣的案件給大家參考一下。

  第一個發生在前兩天,有一名蘇姓醋商被幾個年輕人綁架勒贖,意外在警方臨檢時堵到,逃過一劫。媒體採訪時扯出案外案,原來這蘇姓商人因有婚外情而與妻子分居至今已四年,婚外情的對象曾因請藝人于美人代言廣告鬧出糾紛上過社會新聞。記者採訪了蘇姓商人元配和小孩,發現他們生活清苦,元配說如果要離婚先來談贍養費,媒體也強調了這家人困苦的生活。然後就不再有下文。

  這裡涉及的法律背景包括,夫妻分居四年,但是是丈夫離家,所以丈夫無權據此請求裁判離婚,這是妻子請求裁判離婚的理由,然而事實總是離家的一方想離婚而留在家裡的不想離婚。

  第二點,台灣社會相關法規都不健全,才會讓這樣的家庭陷入困境而無人管,影響小孩子的教育及成長。社會大眾只能站在旁邊說兩句風涼話,給予離家的丈夫虛假的道德譴責,無法對元配及小孩施以法律及實質救濟。元配只能堅持談贍養費再離婚的立場,在男方置之不理的情況下顯得極為無力(像這樣男方也不談離婚),而控告男方通姦則要捉雙的證據,不是那麼容易取得(要花錢請徵信社)。實際上在相關法制完備的地方這種情況理應不會發生,男方無論如何逃避不掉付給元配及小孩的贍養費(無法如此置之不理),以法國來說非常重,但這是一種選擇,任一方選擇主動提出離婚就必須承擔這個責任。

  第二個案例發生在今年八九月間。話說從頭,一對高中男女相戀,但女家反對兩人交往,強迫兩人斷絕往來並把女兒嫁給一流氓,後來男生讀某技術學院,一日偶遇昔日戀人,舊情復燃,此時男生十九歲,女生十八歲,兩人缺錢只好當車床族,然而被女方丈夫盯上,當場抓姦,兩人被女方丈夫帶來的人痛打一頓。

  之後女方丈夫對小男生提起妨害家庭訴訟,要求鉅額賠償。這個新聞的重點是(記者特別註記):男方因為未成年(民法的成年是二十歲),家長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然而我覺得這個案例本身沒有是非對錯好討論,而是其結果,那女孩的丈夫還要把她綁在身邊,這才是對她最大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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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想到這種旅遊文章所引發出來的故事,竟然會讓大家這樣熱烈的討論。不過這也就可以看出來,感情這件事真的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的。每個人在不同的背景跟情境下,所產生的思維也就跟著不同了。因為留言極其龐大(三萬多字),又不想讓它沉於文海之中,因此就將它依照主題跟留言時間稍為分類了一下,順便也把一些因為Pchome無法順利操作而留到Ken家的留言一併併入。這樣看的人也會比較有一個譜吧。另外,在一些留言下,我會加一些自己的意見,這些意見可能完全沒有所謂的立場,就只是版主看到留言時的想法,這樣也算是身為版主的一個福利吧。

  讀者在看的時候要記得喔,原本的留言版主完全沒有介入的,下面看到的《版主說:》都是後來加上的喔。


貞子:

  要是我老公出櫃跟你或小肯在一起的話,我就放心多了。至少家裡會整理的很乾淨, 也每天有人煮飯給他吃,我就可以開心的去試試外國品種的囉!

《版主說:
  
  就是這則開玩笑的留言開始這一切的討論的。謝謝貞子提供的話題ㄚ!》


秋風秋雨:

  貞子,如果我們用一點心理分析,從你的留言看來,你其實很想嚐嚐西餐,嗯,悄悄建議你秘密吃一兩次西餐滿足一下好奇心就好,這樣也不須引誘你老公出櫃,也可維持超過二十年的穩定婚姻,而且說不定還不只有一兒一女,人家法國人都是這樣做的,法國人認為這樣反而可以維繫婚姻穩定,就像水庫要定時洩洪,才不會把大壩壓壞啊。


Ken:

  看大家討論的這麼熱烈,所以小肯來插一下嘴。

  我大概是老古板啦…不過如果都已經結婚了,或是已經在一段”號稱”穩定的關係裡,還常常想到要去打野味,基本上這樣的關係是不是可能已經出現了問題。

  如果你很注重你的另一半,我想當你和另一個陌生人在床上的時候,很難沒有罪惡感,(或者說,很難不想到另一個人的臉)。如果你已經不覺得出軌有什麼不對…那為什麼不乾脆就分手算了。我覺得外遇就像是感冒一樣,像是一種警告訊息,沒有人會把感冒當習慣的吧。

  想起來總還是怪怪的,真的可以把性就當作和慢跑或是游泳一樣的運動嗎?

  仔細想想不在意自己或是另一半跟別人在外面發生性行為,究竟是麻木呢?還是逞強?還是因為大家都這樣做,就跟著走了?


《版主說:

  當一開始跟Joe在一起時,他有時候還是會去三溫暖的,(我有跟貞子解釋過了,絕不是去三溫暖保養皮膚跟健身的。) 我有問過Joe,是不是我在床上無法滿足他,所以他需要去找別人?他跟我說,並不是別人比較好,而是”不一樣”。這一種回答同樣身為雙子座我其實是可以瞭解的。

  其實把性比做運動,不如把性比做食物反而比較恰當,跟亞洲人做愛就像是吃米飯,跟拉丁人做愛則像是吃麵食,就算是同種的人只要是不同的人,在床上的表現也就完全不同。像Joe這樣出道二十幾年至少跟超過2000人做愛的人來說。性愛,就真的只是一種正常的生活方式,是跟吃飯睡覺是完全一樣的。(孔子不是也說,食色性也。) 至於他愛你的心,也不會因為跟別人有了一次美好的性愛而改變的。

  而因為Joe從來就不會為了這種事說謊,總是會坦白跟我說,所以也就沒有所謂罪不罪惡感的問題。 當然,在我跟他說,如果他繼續這樣做的話,早晚會傷到我以後,情況也就隨著他越來越愛我而逐漸改觀了。但是,這都不是我要求他的,就只能是他自己自願這樣做才有用的。如果他只是因為我的要求而改變,那就是壓抑自己,這樣的壓抑早晚還是會破裂的。但是如果他自己願意改變,那就會把那根本的慾望給完全斷絕。》


秋風秋雨:

  你們說的我都同意,我並不是鼓勵家庭穩定的人打野食。這是文化差異,至少很大數量的法國人認為,心裡不想或是在外面不受誘惑(不論男女)是不可能的事。例如梵蒂岡是天主教聖城,裡面的修士及大主教們權位崇高,但全世界都知道梵蒂岡裡面同性戀非常盛行。他們認為這種事就和在外面吃飯一樣,你喜歡家裡的菜不表示一定要杜絕餐館美食,而上餐館之後也不可能因此不在家裡吃飯,這是兩碼事。

  請注意我一再強調的文化差異,我就知道真的有人一輩子討厭餐館的東西只吃家裡的飯菜。還有一點,從道德的角度來說,我同意西方人的觀點:很多規範是用來律己而不是用來責人的。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引用許多規範作自己的行為準則,但不能依此要求別人和我們一起來遵守甚至指責別人沒有遵守。


《版主說:

  我以前在台灣有跟一個有婦之夫交往了一段時間,因為妻子性冷感,所以在給他生了一個女兒後,就拒絕再跟他同房了。他們分房睡了近十年,因為妻子將家照顧的很好,所以先生為了女兒的原因,也沒有提及離婚。後來先生意外的發現自己其實是雙性戀後,就開始在外面斷斷續續的交起了男女朋友來了。像這種例子,其實很多,因為家裡的餐廳不開張,而先生又有性需求,與其去找危險性高的人嫖妓,還不如找一個固定的伴侶來發生關係,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能說先生真的是Cheating嗎?因為他跟妻子其實應該只是室友或家人的關係,兩個人只是因為法律的約束而共同經營一個稱為”家”的事業罷了。

  另外喔,梵諦岡真的有一堆同志嗎?你的消息確實可靠嗎?雖然我認識不少的神父是同志,但在梵諦岡的話會不會有點太聳動了吧。》


Bad Girl:

  我覺得女人在男女關係上有個”竅”,開了的話,有可能會像”猛虎出山”,有些女的會變成跟花心男人同類。到那地步,男女就沒什麼別了。


《版主說:

  Badgirl,所言甚是,其實不只是女人,男人也是一樣的,性這種東西絕對是需要經過學習而會越來越進步的。想我以前剛跟人交往時,往往被人家嫌棄說是床功不夠好,後來經過前面說的那位有婦之夫細心調教,現在已經不再有人會說我的技巧不好了。而其實在增加自己技巧的同時,整個做愛過程中自己的滿足也同時相對的提昇了。這一點,在男女的身上都是相同的,所以男人如果遇到一個在床上讓你銷魂的伴侶,別高興的太早,因為她也不知道繳過多少學費了。》


秋風:

  Bdagirl,其實男女本來就沒有區別,只有個人與個人的區別。即使法國這樣的社會中,也有法國男人終其一生只交過個位數女朋友的。(相信我,法國這種人算怪胎但實際存在)而法國大部分外貌正常的女孩子,如果到進大學時還是處女,百分之百會被同儕認定需要看心理醫生。因此這裡面也有文化的差異,但絕對不是性別差異。


Fen:

  我覺得和每個人價值觀和想法有關吧?雖然人心是會變的,很多事,我可以理解,但並不表示可以認同..,所以,其實,我也蠻老古板的。
 
  不過,就秋風大哥說的,我們只能要求自己,而不能要求別人一樣這麼做。


Ken:

  Dear 秋風,雖然我還是覺得吃飯和做愛還是不太一樣啦,不過我非常同意你說的:很多規範是用來律己而不是用來責人的。這個觀念真是非常的好,特別是處理感情或家庭的關係,沒有一個標準比自己定的更適合自己。


秋風:

  容我再說一點文化差異的真實故事。

  當我和法國人提到台灣有關所謂〞通姦〞的法律,他們簡直覺得駭人聽聞,認為和血腥的叢林部落式法律差不多(在台灣,和配偶以外的異性發生性行為被定義為通姦,配偶抓姦之後可以選擇控告其中一人或兩者都告,通姦罪被定罪後要坐牢和賠錢)。在法國只有非自願的性行為才算犯法,不管發生性行為的任何一方是不已婚,必須是任一方非出於自願才涉及刑法問題,如果任一方是已婚,其配偶不高興,唯一可能涉及法律的問題是有配偶一方的離婚官司。

  我轉述我一位大陸友人的好朋友親身事例,此男士的前妻與情夫相好,他想乾脆離婚,於是他主動提起離婚官司,其前妻因為沒有工作及收入,順理成章可享受一輩子的贍養費,她也順理成章與情夫同居,只要她不再婚不工作,那前夫就得乖乖付一輩子的贍養費。

  這是一個實例,我並不是為這種在法國司空見慣的事例鼓掌叫好,或許法國這種情況算是矯枉過正,但台灣把男女婚外性行為視為犯罪,我則與法國人站在同一立場,不能苟同,至少在這裡認為這種事應該是配偶之間的事情,他們願意容忍或要因此離婚,都不應由法庭或其他人來置喙,更何況還要把人拉去坐牢。


秋風在Ken家:

  我在你家和書書家的留言都是普遍性的,不是說我個人的規範。我是站在社會科學或所稱客觀的角度來說,如果一定要問我個人的標準,我可以告訴你:我很古板,我如果愛一個人,即使生理上都沒辦法對另一個人有反應。像我大學時代有女朋友的時候,竟對引誘我的美女產生反感(多年後才覺得自己莫名其妙而且後悔萬分)。

  我如果和相愛的人在一起,不論有沒有結婚,都不會有出軌的念頭,如果對方移情別戀,就像我大學時女友離我而去嫁給別人,我只會自己痛苦而不會嚴責於她(最近寫了一封信給書書還談到此事)。假設我所愛的人出軌,我可能會視情況考慮主動提出分手,但我絕對不會用道德立場攻擊對方。至於甚麼叫作視情況,舉個例子,如果她三天兩頭出軌,花名在外,我當然二話不說立即分手,如果數年來偶發,就要看雙方愛情是否堅實來決定了。如果像麥迪遜之橋那種情況,假設我是那個丈夫,假設我知情,我一定會讓老婆遠走高飛。

  重點是,在不在一起應該是純粹感情的事,不應該套上道德大帽子,不應該用劈腿背叛這類字眼。

  Ken, 你知道做愛與吃飯、運動(像你說的游泳慢跑)有甚麼異同?除了做愛必須兩人配合、必須兩情相悅之外,它們之間只有形式的不同,本質很接近。第一,都涉及喜好,第二,勉強做都是一種折磨。而一般人認為的最大不同,則在於觀者自己的眼光。一般人看吃飯動不會加上道德的有色眼鏡,但看待做愛就要加上道德的有色眼鏡。

  我並不否定道德價值,相反的,我是一個相當古板的衛道人士,只是我堅持一個更高的道德標準:任何道德法則都只應用於律己,而無權用以責人。


《版主說:

  這樣講可能有會引發衛衛道人士的批評,不過在我在美國的這幾年,曾經有一段時間是迷上網路交友的,說是交友,不如說是找炮友。在辛苦的完成一個Paper後,有時候會”性致”來了,於是便上網去找人,或是他來我家,或是我去他家,但經常見的情況就是,從進門到離開,兩個人根本就講不到十句話。

  在這種時候,做愛就變的跟吃飯是一樣的了,只是吃飯是找一家餐廳滿足食慾,而這邊是找一個你喜歡的身體滿足肉慾,然後繼續回到下一個Paper。這樣是否不道德,見人見智,只是這邊要說的是,性愛真的也可以只是一項運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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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的Resort就已經是這樣的春心蕩漾了,那晚上勒?

晚上我跟Joe開車出去吃完飯,通常我們就會到城裡的同志區去晃晃。整區都是酒吧跟商店,我們一家又一家的晃著,有賣衣服的,賣手飾的,當然還有很多的情趣用品。

而這邊的酒吧也很特別。每一家有不同的特色,有皮格族的,裡面一進去就都是皮衣皮褲,有人的頸上還帶著狗環,讓他的主人牽著他到處走。皮革吧裡有一個好處就是,不知道為什麼,裡面的人都裸著上半身,只有在手臂那邊有一圈的皮革,據Joe說綁不同邊就有不同的意義跟代號。(我是已經不記得什麼是什麼了。)

在皮革吧混了一個多小時候,我跟Joe說要換別家去玩,或是就回飯店吧。因為我們都有點累,因此就回飯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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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好幾篇一直都在講一些543的,現在該是回到正題講這家同志飯店了。要不然整個Ft. Lauderdale這麼大,我們幹麻一定要呆在這家旅館勒。

在第一天Check in 之後,我跟Joe就到處亂晃,因為飯店的建築型式,所以整個Resort是上上下下的綿延無盡的走道,每個房間不是一面就是多面臨窗。房間有窗戶不是稀奇得事,刺激的部份在於,當你經過這些大大的窗戶時,也許是說好的默契,大家都沒有把窗簾拉上,如果運氣好,你就可以站在窗外將一齣活春宮從頭看到尾。因為是有觀眾在演出,所以每個房客都賣力至極,18般武藝樣樣盡出,各式各樣的花招百出。當然,也都讓我跟Joe看到慾火攻心。

因此當第二天下午,就在我跟Joe看完一場精彩的演出後,我們便迫不及待的回到我們的房間去,開始我們自己精彩的演出。當然我沒那麼大膽,因此窗簾是有稍微拉上的,只有一小部份故意沒拉滿。才開始接吻沒多久,就看到窗外有人在探頭探腦了,這竟然讓我開始大為興奮起來。看著Joe的反應,看來他對於這樣有觀眾的演出,也是大為興奮。

窗外的這位觀眾我們是談過話的,早上才在游泳池邊裸身相見而已。來自英國,身裁練的極棒,因此看到他在看我跟Joe親熱,讓我覺得格外的興奮。既然有觀眾在看,Joe當然就120% 的賣力演出,認識他這麼久都不知道他也可以這樣的熱情。從窗戶看出去,熱位英國佬似乎也在外面自己玩了起來。我心血來潮就跟說,可不可以讓他進來看,順便用我的相機讓他幫我們拍一些春宮照。 Joe對於這個提議也很感興趣,就出去跟他說,如果他願意,他可以進來看,順便幫我們拍些照片,不過不能碰就是了。

於是人生第一次在有觀眾的情況下,在閃光燈不斷的閃爍中,我們頻頻的換姿勢,使出全身的絕活,演出我的第一場活春宮。(發現我應該很有潛力拍A片,因為我從頭到尾都很興奮,不會因為有人看就因此軟掉了。)演出完後,我完全軟綿無力。癱在床上無法動彈。

這時英國佬開口了,他問Joe可不可以幫他,他也想Cum。問題是他想我們怎麼幫忙?我跟Joe都已經結束了,是能怎麼幫他。

他說,要Joe “Spank”他,這我以前有聽Joe說過,不過可從來沒有真的見試過,就算看G片看到演員的名字都叫的出來的我,也還真是沒見過這類的演出,想當然爾,是不能錯過的。

於是就看到英國佬在Joe的拍打下,白析的雙臀逐漸轉紅,他所發出的呻吟也越來越狂野。然後在沒有預警下,他的雙手根本就沒有碰到他的寶貝的情況下,他突然的射了一地。這突來的謝幕,還真的是看的我目瞪口呆。算是又上了一課了。

而這,竟只是我們這狂野之旅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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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Hams跟Rick這一對中,Rick顯的比較沉靜,而Hams則因為在20年的壓抑下,第一次終於可以以同志的身份自由呼吸,因此基本上就像是小孩子初到糖果店一樣的興奮著。幾乎所有在這家的飯店的客人,Hams都已經把他們的背景都弄的很清楚了。所以如果你想知道哪一個人是哪來的在幹什麼,只要問Hams就可以有詳細消息。

相較之下,Rick就顯的很安靜,總是坐在一旁一根又一根的抽著他的煙。聽說他以前是科達的某部門經理,後來公司縮編後,就提前退休了。在這樣介入Hams的家庭過程中,他就只是耐心的等的,因此當他正式住進Hams的家後,並沒有造成太大的衝突。也因為他的立場較中立,兩個小孩反而比較聽他的話。就好像是多了一個父親一般的自然。再加上Rick本身是相當會煮飯的,所以對Hams而言,下班回家一樣有現成的飯好吃,一樣是要養一個人,只是現在養的人則是在身體跟精神都可以滿足他的人。

太太因為辛苦的跟了Hams一生,(因為Hams是某名大學的園丁,工作是照顧學校所有的花草樹木,雖然學校有供住,但薪水來說要養兩個小孩還是有點吃緊,所以太太在這方面也就沒有過真正的享受。) 而現在嫁的這個先生又是同樣背景的,所以在語言與食物上都比較合的來。再加上(她自己跟Hams說) 因為這幾年勤練的床功讓新的先生滿意的不得了,所以現在算是終於過著比較幸福快樂的生活。因此對於Rick的介入,她不但不怨恨,反而是一種感激的解放。

當然這一切的資訊不是在我躺在那邊”煎魚”的時候就全部獲得的,而是在後來近三小時的遊船上慢慢的取得的。其實很令人驚訝的是,當大家都已經赤裸裸的呈現在彼此的眼前後,似乎,談話就反而變的不需要偽裝了。

我問Hams,如果說他其實還是可以跟太太發生關係,那其實並不是很必要一定要離婚的,因為性再怎麼說不就是那麼一回事,反到是要找一個肯跟你一起辛苦經營生活20年的人不是那麼的容易。Hams說,他其實基本上是比較偏零號的,所以雖然他還是可以跟他老婆做,可是在心底最深處的那份需求還是沒有被滿足到。他老婆甚至願意去買假陽具來滿足他,可是Hams說,到底還是不一樣的。說完他還滿足的看了一眼躺在躺椅上的Rick。(Rick的Size是放眼望去全飯店最大的,難怪Hams會這樣的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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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在網咖上班兩個多星期了,可是沒事做還要裝忙也是會累的,雖然沒事做可是卻也不想寫新文章。真的是懶到無與倫比。基於內疚就趕緊把之前旅遊的事給交代清楚吧。

忘了劇情的人請自行去前幾篇復習。(我自己都忘記講到哪了。)

上次講到星期五去邁阿密,那就從那邊接下去吧。星期六一早起床,跟Joe討論說要去哪。其實這次旅行的野心並不大,就只是給我們兩個人有單獨相楚的時間跟機會。因此我們並沒有打算一定要做什麼,就算只是躺在那邊曬太陽、游泳、泡按摩浴,我們就已經很滿足了。因為要Joe完全離開他的工作、不用管他家的小貓小狗,就只是跟我在一起其實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們都格外的珍惜這樣的機會。

我們看了飯店的一些資訊後,Joe 建議我們去坐船遊河。他說他十幾年前常坐,記得還蠻好玩的,所以建議我們可以去試看看。反正我也沒有一定要做什麼事,因此就讓他打電話去訂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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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腳的關係,整個週末就都在家裡”’養病”,還好星期五晚上,Joe有帶了一個Pizza來,我們一人只吃了兩塊(因為我還有蘿蔔排骨湯,再加上真的是需要減肥了。)所以另一半就還剩在那裡,既然要養病,當然是能不到處走就不到處走了。所以除了在床上睡覺外,就是在床上吃東西看電視。兩天下來,上星期買的零食就已經剩不到一半了(義美蛋捲吃完了,蝦餅也幹光了,方塊酥吃掉半盒,旺旺吃掉半包。)。更不要說冰箱裡的Pizza也被當成兩次午餐給吃掉了。雖然已經快要沒有褲子可以穿的下了,可是我的腳真的不能再被我虐待了,所以就都乖乖的在家養病。

昨天晚上在等Joe的時候,順便看了新的Cold Case,這齣戲的內容主要是再講一個在費城警察單位,他們的責任是把有新証據的千年老Case給挖出來重新再審。雖然他們重新開Case的原因基本上在現實生活中不是很有可能會發生,(因為重開一個Case是要花警力與時間的,而且將來可能還會動用到司法資源,所以如果不是証據很充份,一般來說,法官是不會允許重新開Case的。) 可是因為戲劇本著要還給死者一個公平的基調,所以也還蠻好看的。

看到第二季的現在 (有時候因為football延長賽就沒錄到,所以沒有每集看。),發現,每次在案子裡,最有殺人動機跟嫌疑的人,其實都是死者最親的人。這也難怪,在美國如果發生命案,苗頭就會馬上指像身邊最親的人。因為,最愛你的人可能也同時是最恨你的人。難怪有人會說愛恨一線間。

昨天這一集是談到同性戀的,故事一開始是死者的男朋友發現自己得了愛滋病,然後告訴死者,接下來就是死者死亡的鏡頭,然後就跳到十幾年後的現在。死者的男朋友從愛滋的風暴中存活下來,因為要給跟自己現在的男友舉行婚禮,希望能和過去有個妥善的道別,因此要求警察重新開Case檢驗。(這在現實生活中是絕不可能的,因為其實並沒有新的証據出現。)

不過這邊的理由是,因為十幾年前的辦案科技沒有現在進步,所以當年的證據如果重新用DNA和紙紋對比的新科技來分析,也許會有不同的結果。(這到也是說的過去啦。反正CBS玩CSI係列已經玩的很上手了。)

當年的頭號嫌犯是死者的愛人,動機是因為他認為是死者傳染給他的,所以就把死者給宰了。(在美國辦案是一定要有動機的,而判刑時也是根據動機來定罪的。譬如說自衛殺人是無罪的,可是要是你在殺他之前有先想過幾秒鐘,那就會變成謀殺了。) 不過如果兇手是男朋友,那他就不可能會來要求重新開Case,所以就要把可能的動機向外延申。

後來他們查到死者生前是在三溫暖當遞毛巾的,同時也在那邊發愛滋的宣傳單,(當時只知道會經由性行為傳染,並不知道要如何檢驗。)所以他的老闆十分討厭他。後來死者還動手把三溫暖給燒了,所以警察就懷疑是不是老闆把他給做了。不過老闆說因為當時生意已經受到愛滋的影響大不如前了,再加上保險公司有全額賠償,所以其實死者算是幫他一個忙。

然後三溫暖的老闆又透露說,其中被死者騷擾的最厲害的是死者的前男友,因為前男友已經得了病了,卻又不肯良心告知跟他有性關係的人,因此,死者就大量印製海報去同性戀公園張貼,因此在”殺人動機”上嫌疑又轉到前男友的身上了。

後來從死者的前男友那邊得知,死者在死前透過有關係的哥哥,宴請了一批有頭有臉沒出櫃的同志參加一個Fund raising Party,在會中他要求這些有頭有臉的人都出櫃讓社會知道同志的顯要性,(因為當年雷根跟本就不願意政府花錢去做這項研究。)結果當然是被拒絕。因此死者要脅要將客人的簽到簿給公開。這樣一來,所有在會場的人都是嫌疑犯了。警察在一個一個的追察後,在一個有地位的人身上,竟查到令人意想不到結果。

原來是死者那個結婚了哥哥,在結婚前竟也是同志,在那個他幫他弟弟辦的Fund raising party上,他遇到了往日的朋友,就在他們擁吻時,卻被弟弟給撞見了。為了阻止弟弟向外公開,哥哥因此將弟弟給殺了。結局很是悲慘,可是卻很實際。

嫌疑犯從男朋友轉到老闆,再從老闆移到前任愛人,然後再轉到有錢有地位的同志,最後再轉回自己的哥哥。但無論不管怎麼轉,都還是身邊的人。而不管是Cold Case或是CSI或是,Law and Order,我們總可以一再的看到這種近親相殘的劇情,你枕邊細語的愛人明天可能就是將你殘殺的兇手。到底愛跟恨的分別在哪?在面對生死以及人性時,我們到底要說人是性本惡還是性本善?


我只是覺得,在看了這麼多的電視後,也許這些製作人真的想告訴我們的是,”小心!兇手就在你身邊!”


PS 當然片子終了,還是有要告誡觀眾,愛滋病目前還是無法防範的,所以大家要有安全性行為。(這讓我想到最近@lian貼的那一篇文章)

附圖是Cold Case 的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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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星期可以說是什麼事都沒發生,除了上個週末去了一趟紐約外,可以說是風平浪靜的生活ㄚ。

星期六睡醒後就起程準備去紐約,那天的天氣真是好到不能再好了,除了有點風,根本感覺不太到冬天就要來了。大約四點多到紐約後,去T家把行裡卸下就去40街的Simply Pasta去跟他吃飯。吃完飯大概六點多,走回TKTS去排半價票,運氣好到不行,20分鐘就買到樓下大概15排最中間的位置。可能是因為我是買一張的關係,所以比較好買吧。然後就又走回T家休息了一下,再走去戲院看戲,“Night, Mother”真的是好看,(我以後會專文介紹,所以在這邊不多提),。看完戲後再走回T家。這一來一往的走著,就給我走了60個Blocks(這還不算第二天我又跟Ken走了將近20個Blocks,外加一個展覽場。)難怪我後來回到AC我那苦命的腳就又給它發炎了。

星期天一早起床,就去參加美東Pchome網聚,除了Ken是我們自己認識的,還有Amy是貞子的朋友(當初是Amy介紹貞子去酪梨那邊的),其他的人竟然都是從我們紐約地標”酪梨壽司”的網站牽拖過來的。看來,認識酪梨竟是我人生中的轉淚點。我們吃了好吃又很肥的Brunch再加上一杯爆肥的提拉米蘇。讓我那件唯一塞的進去的牛仔褲又勒的更緊了。

吃完東西後,因為T給了我兩張Gay Export的票(一張15元),所以稟著歐巴桑貪小便宜的心態,就拉著我們的妙齡美少女Ken一起去逛。到了會場後,兩個人很有效率的先規劃路線,然後一家一家的開始蒐刮贈品。一個小時下來後,成果有,一個桌上型的計算機兼月曆跟時鐘、一隻穿著飛形制服的Teddy Bear (這是我最喜歡的東西)、數個保險套、潤滑劑 (旅行小包裝的)、Chase銀行的可愛的壓克力小豬鑰匙圈八個(一種顏色一個)、一個消防帽的鑰匙圈、一件不太可能穿的T恤(還是Ken聰明,要L號的可以給Max穿)、三小瓶Jean Paul 的試用香水,還有一些有的沒的資料跟雜誌。就這樣,又大包小包的離開了現場。(我們太忙著拿贈品了,所以都沒有分心在看帥哥,因此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很多帥哥在場。)

和Ken分手後就去法拉盛跟表弟會合,因為知道他一定會遲到,所以就先跑去剪頭髮,果然,我頭髮快剪好 (已經是約的時間過40分了)他才打電話來。我們就直接約在傳說中好吃的不得了的”六合”見到。見了面,我終於拿到一個月前他幫我從台灣帶回來的東西了。(還好沒有吃的,要不然早就都壞了。) 六合的東西並沒有傳說中的好吃,肉圓、蚵仔煎都太硬了,唯一勝過法拉盛Mall的阿宗麵線就只有他的臭豆腐了。不過我還是又吃到要吐出來才停手的。

回到T家已經是八點多了,然後再坐兩個小時才又回到家,就這樣結束我十分充實的兩天。

星期一上班,因為完全沒事做,所以差一點就要給他睡著了。晚上一回家,吃完自己弄的小火鍋,就馬上爬上床去了,第二天八點多醒來,就只差30分就睡足12小時了。

星期二一樣沒事做,就在我決定要繼續寫上次旅遊的文章時,工作竟然在三點的時候來了。因此就不能繼續寫了(真的不是我的錯)。晚上,本來老爺要帶我出去吃飯的,可是在來的半路上,我們平常在買維它命的店打電話來,說是他們店裡有一個老杯杯昏過去了,Joe的電話就在來電資料裡的第一個,所以他們就先打給他。搞了半天原來是他一個老朋友,因此Joe就只好扮演超人的角色,先去處理這樣明顯是比較重要的事了。等到他老爺終於把朋友送回家去,已經是晚上11點10分了。還好我很聰明,就在事情一發生的同時,就又煮了一個小火鍋把自己給餵飽了。等他終於來的時候,就只能上床睡覺了。

星期三,新的工作讓我忙了一整天,為了要補一些上網花掉的時間,我還特別在下班後多做了30分鐘才回家去。Joe臨時通知說,Bill婆婆要煮晚餐,所以要去捧一下場,有的吃又不用自己煮,這樣的好事我當然會去。結果整晚,Bill,跟Michael還有Joe又再為了Michael不肯乾脆的拿出錢來處理Ft. Lauderdale的公寓又在那邊吵的不可開交。(這就是為什麼 Joe不肯跟我合買房子的原因。) 我就把衣服洗好 (衣服拿去他家洗一次可以省兩塊半耶),然後拍拍屁股就回家去了。因為第二天一早(七點)就要起床了,所以就叫老爺不要來了。沒想到結果台灣來的電話一直接到12點才睡著。

星期四一早上了四個小時的課 (因為我們考過試的人,每年要上滿40個小時的Continue Professional Education的課),因為是在Casino辦的,所以早餐豐富的很,每個人的盤子裡都有兩個鬆餅、兩條Sausage 、兩條煎過的培根,再加上薯條跟一陀蛋,我吃完後血液全部流到胃裡面,僅管我已經連灌兩杯咖啡,還是抵不住睡神的呼召,在很辛苦的掙扎下才撐完第一堂課。第貳堂課就比較好了,因為上課的老師很帥很帥,所以我就很捧場的沒有給他睡去了。

晚上下班後,像是那種職業婦女一樣,先去菜市場買菜,然後再回家煮飯等老爺來吃。為了要讓老爺進門的那一剎那,飯跟菜都剛好熱騰騰的上桌,因此在時間上的控制是很重要的。首先要先將水煮開然後開始燉蘿蔔排骨湯 (因為老爺平常不喝牛奶,所以要用這種湯來補充鈣質),然後再洗米煮飯。這時候就可以去打一下電動,因為他動作沒那麼快。等到他打電話來說洗好澡了,再開始煎牛排就可以了。然後要控制到他說已經到停車場了,青菜才可以下鍋去炒,這樣當他按電鈴的同時,剛好所有的菜跟飯都可以一起上桌,而蘿蔔在湯裡也剛好燉到透明可口。

吃完飯他在洗碗的同時,我就去洗澡,然後等他一起來看DVD。這星期的電影是House of Sand and Fog (是用百視達的99Cents的Coupon 租的),結果出乎意外的好看的不得了。(有空再跟大家介紹),看電影的同時,卻發現已經治療一個月的腳又開始痛了,於是心情就給他非常的不好。沒想到今天起床後竟又看到紅腫了。晚上本來要去給上次昏倒的那個朋友請吃飯的,結果他女兒打電話來說,她老爸住院去了,所以就取消了。我請Joe打電話給醫生,問他我的腳要不要去大醫院做細菌培養,結果他說他今天晚上可以幫我看,看來在這個家庭醫生宣告放棄前,我還是要繼續不停的吃藥吧。希望我最後可以有善終,不至於要把腳給鋸掉才好ㄚ。

結果,沒有什麼好說的一周,也被我寫了足足兩千五百字,看來我真的是越來越囉嗦了。


PS看完醫生了,醫生擔心是骨頭有被感染了,所以明天要去做X 光,如果X光看不出什麼,那就要送去做斷層掃描,總之越聽越恐怖,希望一切都可以沒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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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是在偷懶,而是在很努力的翻譯著一齣舞台劇劇本,已經用上班時間翻了三四天了,目前已經翻了超過一萬多字了。可是怕自己最後又沒翻完,所以一直遲遲沒有貼出來,還有ㄚ不知道這樣自己翻好玩的會不會觸犯著作權法喔。不過真的是個好故事,如果可以貼的話還真的是很想貼上來跟大家分享。如果不能貼的話我再私下寄給想看的人吧。

這一個星期,被腳的事搞的很慘。一方面因為一直沒好,所以搞的情緒很糟,另一方面是新的抗生素的副作用讓我全身都很不舒服。先是因為腸菌被殺的精光,所以吃下去的東西就馬上拉出來,拉到後來就一直拉水,所以差點脫水過度。而且吃這種藥本來就會很累,所以每天進辦公室都很想睡。這兩天新的副作用又出來了,嘴巴開始破,所以吃東西都吃的很辛苦。因為身體的狀況這樣的差,所以情緒上連帶也受到影響了。

這星期跟前兩星期差很多,全辦公室的人好像都沒有工作可以做,所以當然就沒有多餘的工作給我這新來的人做。不過我們每星期要上的在職進修的內容越來越難了,我幾乎是要跟不上了,很害怕如果程度一直這麼糟的話,會不會就被逃汰掉了。

晚上回家幾乎都在休息看VCD,上次我哥哥回去幫我把我姐姐幫我買的VCD都帶來了,整理完後竟然有130多片耶。裡面我了不起看了40幾部,所以要把他們都看完還很有的拼囉。因為開始看這些電影,覺得實在不應該再花太多時間看那些拖戲的肥皂劇,所以快刀展亂麻的取消了幾個沒什麼營養的節目。像是One tree hill, Gilmore Girl, Jack and Bobby, Wife swap, Extreme Makeover等,到是像CSI, Law and order, 這種比較有教育性節目就會保留。

昨天看了Along came Polly,還真是一部還不錯看的電影(因為Joe可以從頭到尾看完沒睡著) 。

我常在想,婚姻生活真的可以改變一個人的生活方式嗎? 像是一個隨性的人如果跟一個有潔癖的人在一起,不知道是誰會比較先被逼瘋喔。以前跟T在一起時,他每天早上起床後就會把床整理的像是五星級飯店一樣的美麗,可是對於我來說,床是24小時待命隨時準備給人躺的東西,所以應該24小時隨時保持”備睡”狀態。所以以前住T他家時,為了避免整理床這種”艱辛”的工作,我都會跟他一起起床,然後拉著一條毛巾去客廳的沙發繼續睡。

後來跟我哥哥聊起,他說他也很受不了我嫂子,有時候明明上班就要遲到了,她卻還在房間裡整理床鋪。據說如果她沒有把床疊好再去上班,可能一整天會心神不寧吧。

然後我跟我姐姐聊的時候也發現,她先生會在受不了的時候,把整個衣櫃的衣服都倒出來重疊重新分類,顯然的他對我姐姐的分類法很是不讚同的。(這樣講好像我們全家都很拉遢)。

而Joe說,他以前那個男朋友,如果在作愛作到一半時,看到有衣服或內褲被丟在地上,會馬上下床把衣服或內褲疊好再回床上繼續做。

好在我跟Joe是Equal的拉遢,所以誰也不會把誰給逼瘋的。我一個星期洗一次衣服,一個月整理一次家裡(每整理一次要花一個月的時間),等到Joe看不過去的時候會幫我倒垃圾。花變成乾燥花的時候才會把它們丟掉,煮完飯後很討厭洗碗。好險我不是個女人,不需要靠”賢德”來出嫁,否則我想一定是沒有人敢娶我的。

除了看Along Came Polly這星期還看了The Missing (台灣翻成鬼影迷蹤),也是一部超乎意外好看的電影,雖然說片子有比較長了一點,不過故事內容到是很精彩,很高興自己把它看完了(Joe也沒有睡著喔) (這樣講Joe好像是我新的影評指標了)。

Pchome最近爛到不行,真不瞭解,他們是想要把大家都逼走才甘心嗎?這麼難上,連帶的我們家的推薦數都滑到只有30幾了。這樣真的是很另人失望。下星期的目標是要去Blog研究要怎麼去BBS註冊來開個新網站。不過聽起來又有點像是個大工程,那到底舊的文章要不要移過去勒?

真的是像Ken 講的,年紀越大就越囉嗦,其實根本也沒發生什麼事,這樣也能寫一大篇,真是服了我自己了,希望大家不要看了之後想罵人才好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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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幸運的第二個星期也渡過了,第二個星期一開始,原本有好幾個Case在手上,每天都忙的很充實,可惜我做的有點太快了,所以到了星期四下午就已經沒有事可以做了,星期五就更慘,整天完全沒有事做,於是就晃到流線小中在”布洛格”的台,結果差一點就笑死在辦公室。真是要感覺他陪我渡過沒有事做的上班時間ㄚ。(PCHOME根本就上不去)

星期二去了一個Social Party是前老闆辦的,以往我們都會因為他們而去,因為一個人就要75元了,所以不是一個很便宜的Party,不過跟Joe討論後,我們覺得今年還是去吧。不過,因為今年去不用陪老闆四處應酬所以就給它昴起來吃。而且因為今年是自助餐式所以就給它吃很飽。值得一提的是那甜點,是一堆切好的水果,然後在桌子的兩邊個有一個巧克力噴泉,你可以用叉子叉了水果後去用巧克力泉水下沖。然後水果就會沾滿了好吃的巧克力了。走的時候我跟Joe還一人抱走了一盆至少30元的花,所以算是有撈一點回來啦。(老闆要我們拿走的喔。)

星期三晚上去給婆婆拜壽, JOE的雙胞胎弟弟決定要去吃好吃的牛排,所以我們們就開了一個小時的車到Cap May 去吃飯。在開始吃麵包時,Joe跟他弟弟好死不死的就開始聊他們在餐廳中毒的悲慘經驗,以及如何去找廁所結果廁所不通,就只好半蹲的解決的”精彩”故事。我一邊裝做在認真吃東西,一邊忍著不要吐出來,還真的是很辛苦。後來話題就轉到下星期二的選舉,辯論就變的很激烈了,原來在美國也跟台灣一樣,在選舉期間出去吃飯時最好是不要談政治的。在回家的路上一路看著月亮從滿月變成月全蝕,說是這次如果錯過的話,下次要再看到月全蝕就要等到2007年了。

星期六晚上,跟Joe去參加了一個Halloween Party,這應該算是我來美國這麼多年的第一個Halloween Party。因為通知來的很短,根本就沒有時間去買衣服,就把自己的皮衣皮褲給穿上,然後再把所有的頭髮一根根的梳的站起來,再戴上墨鏡,算是以”魔鬼終結者”的造型出現吧。後來去到Party現場,婆婆Bill很體貼的幫我準備了一個面具,所以就變成照片上看到的樣子了。在Party裡大家其實都打扮的很特別,有一個金髮碧眼的白人把自己弄成一個黑人,還有吸血鬼跟女巫等,總之是個很不錯的Party。

雖然每天晚上跟白天一樣的忙,這星期還是看了好幾部電影(VCD)首先看了Joe一直吵的要看的Walking Tall(捍衛家園美國的DVD還有中文字幕耶),果然是他會喜歡的片子,雖然是Base On True Story,不過還是覺得有點太離譜。然後星期六下午自己看了”托斯卡豔陽下”,果然如Ken所說的,是部會讓人心情很棒的片子。不過我在看的時候一直在想,如果女主角不是還有那麼一點姿色,可能就會在義大利鬱悶至死吧。後來星期六晚上又看了”機動殺人”,算是一部還不錯的片子,不過覺得伊森霍克的演技還真的是不怎麼樣ㄚ。最後星期天還看了”嘉莉村三姐妹”,也是一部看了心情會變好的片子。所以說我休息時也是跟上班一樣的認真的。

這星期唯一另人沮喪的是,顯然我的腳還是沒好,所以又開始發紅了。上次的500mg的抗生素顯然不夠強,所以今天醫生又開了1000mg的給我吃,而且要一次吃兩顆,一天兩次,然後要吃三星期。希望這次可以把病菌殺的乾乾淨淨才好。

以上就是這星期的簡報。還有喔,從今天起日光節約時間所以時間往後調了一小時,所以我們的11點就是台灣的12點了。聽Joe說要調時間的原因是學校跟家長不希望早起得學生得在黑暗中上學,所以他們寧願早一點天黑也不要讓學生有危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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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到了Ft. Lauderdale 怎麼可以不去邁阿密呢。再說每個人都說邁阿密的South Beach有多好玩又有多好玩,因此已經到了這邊了當然就要給它開車去玩一下囉。

星期五早上我跟Joe在泳池畔吃完飯店準備的早餐後,照例要把身體兩面都均勻的煎一下,於是這一拖就又給我們拖到了兩點。好不容易終於讓我們出門了。

其實從Ft. Lauderdale 到Miami 開車也不過一個小時不到,我跟Joe邊開邊看風景,可能是因為才經過兩個颱風的肆虐,整體看起來實在不是很搶眼。不過還算是有特色的地方。

我們按著地圖來到了有名的South Beach,一下車後,就被兩旁一間又一間的高級服飾店所嚇到。這邊的服飾店只要你說的出來的名牌,幾乎都可以找的到。更誇張的是,店都是整棟整棟的挑高建築。因此你一進去店裡面,就已經先被那氣勢給震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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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台灣,一星期至少會看個一兩本書,再加上我對書的特殊僻好,看書一定要看新書,因此家裡的書根本就是多到要淹過屋子,不過我也有一種喜好,就是看到喜歡的書,就會想要推薦給朋友看,因為我自己已經看過了,所以我其實常常會把書借給朋友看,而有些書就會因此一去不回。而每次朋友借了不還,我通常也不見得會去討回,因為如果是我真的喜歡的書,我是不介意再買一本的,這樣也許算是對作者的另一種致敬的方式吧。

最近因為Ken跟Anary從台灣幫我進了一堆書,所以看書的時間反而還比看電視的時間來的多。

Anary來的時候,帶了一套奇幻小說,”冰與火之歌”在看 。一開始是因為Anary在看而且她已經看完第一本了,因此我就順手拿來看,沒想到一看之後,便欲罷不能,常常她在客廳我在房間,兩個人就在那邊個看個的書。

上星期因為腳的問題,必須要一直跑醫院,美國的醫院通常要等很久很久才會看到你,有時後運氣如果不好,等個一兩個小時是常有的事,所幸有這部書,我才能夠輕鬆的渡過。

”冰與火之歌”是一部奇幻小說,作者”喬治馬丁”師承”魔戒”自創了一個充滿奇幻生物的帝國。除了本身年輕時就已經創作了一聯串的奇幻小說,近年來更是擔任”陰陽魔界”、”美女與野獸”的電視製作。因此其小說讀起來,竟然有如在看電視劇一樣高潮跌起。

每個他所創作的角色,其個性鮮明不說,他更是勇於在必要的時候用完全必要的原因,讓好不容易塑造起的角色魂歸西天。因此整本書唸起來,真是高潮跌起絕無冷場。

這部”冰與火之歌”原本預訂要寫成三部曲,可是作者在動手後,卻發現必需要寫成六部書才能將故事交代清楚。目前英文版已經出了前三部了,第四本已經寫好了正在預售中,而作者現在正在著手努力的寫著第五部。

台灣目前由”高富國際文化”出版了前兩部,每一部因為都過於巨大,所以又拆成三本分開來賣。所以光是前兩部曲就已經出了六冊的中文書了。首部曲的譯者文筆極好,許多優美的文字都翻的極其精準。另人看了覺得很是舒服。

我目前才進行到第一部曲的第二本,其劇情就已經精彩到我不禁要深深佩服作者的想像力與思路的清析。

想在第一部看完前去博客來買第二部曲,可惜的是第二部曲的第一本書竟然已經賣完了。只有第二跟第三本還有剩。

其實這是一種很有趣的現象,因為一般來說出版社出版的套書通常每一本的數量都是一定的。這如今第一本已經賣完了可是第二三本還有剩,這就代表,有些讀者在看完了第一部曲後竟然在第二部的第一本後就停手了。根據美國的銷售量,第二部跟第三部都是一路長銷,所以絕不是故事變差了。所以最大的可能性是,中文版的譯者沒能像第一部的譯者一樣抓到書本的優美文體,因此讀者放棄了。

不過這只是我跟Anary私下的猜想,確實情況要等真的拿到第二套書才能知道。Anary比較上進,已經買了英文版在看了,可是我中文版已經看的這麼慢了,如果要看英文的,那就不知道要看到民國那一年了。

因此,寫了這麼一大篇當然是有原因的。因為雖然網路沒有了,並不代表一般的小書店沒有貨,因此,書書我在這邊要懇求在台灣的朋友們。如果你們去書店的時候,可不可以幫我找一下奇幻小說類的書架,看看有沒有第二部的第一本書” 冰與火之歌II部曲卷一:風雲變色”。找到的人請幫我買下,我會請我姐姐跟你連絡拿書的,順便會請姐姐附上我們家家傳好吃的”鳳梨酥”。

希望很快就可以有好消息了。在此先謝謝大家了。

ps因為找不到第二部的圖,所以用即將出版的第四部來代替
另外,如果因為這篇文章的介紹讓這部書在台灣又大賣,結果我更是買不到這本書,那麼就希望有好心的人看完再借我吧。

附注:
感謝大家的幫忙目前找書的事就先交給楚門了
謝謝熱心提供網站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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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班,因為還是沒有事情分給我做,所以就得自己想辦法打發時間,要不然被發現無聊到睡著就很難看了。剛好之前跟Anary去逛大都會的時候有買了一本有著24幅印像派畫作的通迅錄。於是就開始把所有的朋友資料一一的籐了過去。

在寫的時候卻發現,也才不過三年,許多在通迅錄裡的朋友早就已經沒有在聯絡了,因以就決定只留下我認為會有聯絡可能性的朋友的資料。再加上在三年內,許多的人搬了家,換了電話號碼,更不用說大家像在換內衣褲一樣每天在換的手機號碼跟E-mail Address。

於是這件工作就只能概略的完成,因為嚴格的來說,本來就已經是資料不完全了,因為許多有電話的朋友,其實我只知道他們的網路名稱,連本人姓什麼都不知道,所以如果有人撿到我的電話簿,可能會以為我的精神不正常吧。 (就連 Ken 和貞子,除了知道姓什麼以外,真名倒也是一問三不知的。)

中午,公司利用午休的時間辦了一場在職進修的課程。因為所有持有CPA照的人,每年必需要有40個小時的在職進修。為了不想讓公司多花錢讓我們去外面上課,公司決定讓資深的會計師輪流來幫我們進修。

雖然昨天已經讀過了條文,不過那並沒有太的幫助。FASB一般而言推出的修正案,都是需要經過特殊人解釋才能有定案的,更何況講課的人自己也是昨天晚上才臨時抱佛腳把它看完的。因此就在台上不知所云,台下眾說紛云的情況下又混過了一小時。(我還得偷捏自己以免無聊到睡著了。)

因為中午不能出去吃飯,所以大家決定叫外賣,等大家點完後,沒有人要負責打電話跟收錢,結果最資淺的我就得負責這項工作了。還好大家都是會計師,所以在給錢這部份大家都有自動把稅跟小費加進去。所以我就只要收錢就好了。不過也因為大家都是會計師,所以都很會算,因此今天50元的外賣,小弟就只拿到3元的Deli eve Fee。真是小氣的同事們ㄚ。

下午2點,為了不讓自己睡著,決定來給他上PChome看文章,才看完兩頁Sally詹的文章,PChome不僅給我壞了,還跟我說因為我六個月沒登錄了,所以把我的台給砍了。真的是太過份了。

下午三點多,Office Manager幫我發了一封信給同事,大抵是我剛來所以現在很閒,如果大家有做不完的工作,歡迎隨時丟給我。果然,坐在後面的大陸媽媽就在快四點的時候丟了兩份工作給我。

在我花了30分鐘瞭解整個系統後,我又花了30分鐘終於調出了我在這家公司的第一份銀行調節表。五點整,將報告印出來後,就拍拍屁股走人了,這就是我在新公司的第二天。

很無聊吧,不過這可是我先寫在紙上,回家再打到電腦上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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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Gay Resort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這對於沒有實際去住過的人,其實只是一個概念。就是說,是一種旅館,而客人則通通是Gay。

當然啦,如果就只是這樣簡單,那就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啦。就是因為他的不簡單,所以也才會有住起來的刺激性。

一般來說,通常這樣的resort都是位於四季夏天的熱帶。像是西岸的Palm spring或是東岸的Ft. Lauderdale,當然,也有只做夏天生意的,像是著名的Fire Island。而他們最通常的一個特點是,從你一住進這家Resort後,就開始是Cloth Optio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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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Joe在Lt. Lauderdale 是有一間20年前跟Bill婆婆 和前男友Michael合買的小公寓,除了其間有出租大約九年的時間,最近幾年可以說除了Bill跟Michael偶一為之的拜訪,根本就是一間廢棄的公寓。

那間公寓的View其實真的很棒而且又是頂樓,再加上近幾年Ft. Lauderdale的房地產大幅飆漲,所以最近一直有買主想要將公寓買走。Joe跟Bill的想法是將房子拿到市場去賣,然後看賣多少三個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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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旅行,基本上我都是我負責安排的。Joe說只要跟他講好時間,然後我訂的好機票跟旅館,那他就去。因為我從來沒有去過Ft. Lauderdale,而Joe又說他去過那邊不下幾百次,所以只要我把機票跟旅館訂好,剩下的就交給他吧。

可是要知道,距離上次Joe去Ft. Lauderdale,那已經是13年前的事了。所以,當我們的Ft. Lauderdale通說他對那邊熟到不行的時候,同時在我的心裡,數千數百個問號同時昇空而起了。

當飛機終於降落後,我們兩個人高高興興的要去我們的旅館Check In,我問了Joe,”So,我們的租車公司是哪一家ㄚ?Joe一臉茫然的看著我,然後說,不知道耶,我請Bill幫我訂的。然後勒,我們就打電話回去問Bill。當然的囉,Bill完全否認Joe曾經要他訂車這件事。於是你就看到我們的Joe先生。一臉大便的開始一家又一家的租車公司去問價錢了。

在問了三家租車公司而他們都沒有車子後,Joe又開始細細唸,說這就是他不喜歡出門的原因。因為事情總是不會很順利的,總是會有什麼地方不對的。

終於,在問到第五家的租車公司後,我們終於租到了一台大到不可思議的旅行車。不過雖然是旅行車,租車公司卻願意以一般小汽車的價錢租給我們。所以雖然Joe百般不願意,我們還是開著我們的大車向旅館前進了。 (車子是那種可以載10人的那種旅行車)


Ps附圖是South Beach的同志海灘去的彩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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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假期早就已經安排好了,可是我星期一上完最後一天的班後,星期二就趕去費城去教一群媽媽們做月餅,然後星期三中午又去公司參加一個小小的歡送Party,等到我自己有空的時候,就只夠我自己洗衣服打包了。Joe不愛出門的另一個原因是,他不愛打包。

他所謂的打包就是把他想的到,可能會用到的東西通通塞進一個包包裡,這樣到時候他就有他要的東西了。理論上是非常的正確,可是一來這種隨便亂塞法會讓行理變的很大,再來又有可能東西會打翻弄的到處都是。所以雖然我自己打包完就已經是晚上10點了。等到我到了他家後,又得把他的衣服通通拉出來,一件一件的折好再疊回去,然後會陋的東西通通再用Zipper包好才放進去。

這樣等到我終於弄好了已經是半夜12點了,而我們第二天還要在5點起床趕著坐7:30的飛機。為此,我們還沒出門就已經把對方都搞的很緊張了。

當我在整理他的行理時,Joe就在旁邊一邊走動一邊細細唸,他認為衣服塞塞就好了,我幹麻又拖出來再整理一遍,可是如果衣服真的那樣出門,等到我們到Ft. Lauderdale 後他就只有豆干可以穿了。

總之,我們最後終於還是上床了。第二天,當然,該響的鬧鐘沒有響。(他上的鬧鐘) 我們在好心的婆婆Bill起床尿尿順便尋房的聲音中驚醒。然後倆個人一路驚恐萬分的衝到了機場。好在時間還趕的上。終於。我們順利的到了Ft. Lauderdale了。

Ps 因為拍了很多的照片,所以文章就分幾篇來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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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出門旅行是情侶間是否相愛的最終考驗。所以有很多從未一起出門去玩的情侶,會在去完蜜月旅行後的機場裡離婚。在日本就是有名的”成田離婚”。

雖然之前已經跟Joe一起去泰國跟台灣了,可是因為那次去時候還有兩個兩闆在旁邊,所以也還不算是我們倆的單獨旅行。這次趁著我有假休息,我們在很匆忙的時間裡,決定要去度一個小小的雙人假期。

Joe一向不喜歡出門,因為每次他跟他的男朋友一起出門,最後都會鬧到不歡而散。是他的問題還是他男朋友的問題我並不知道。只知道,因為這樣怪異的原因,所以每次向他提及一起出門渡假。他就滿懷戒心的想著可能發生的恐怖結果。因此,在我們出門前,他就一直跟我說。不管這次的假期結果如何。他要我記得他是愛我的。

我只是覺得他的想法可笑至極。又不是要在生死間做選擇。會有什麼大不了的事發生來影響兩個人的感情呢?

雖然後來一路上聽完了他的傳奇旅行故事。但是我卻一直到最後一天才瞭解。原來真的有人被旅行”詛咒”了。而這次,真的也還算是最輕的咒語的開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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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昨天做的月餅跟蛋黃酥

總共做了72個蛋黃穌
96個月餅

最後我自己只吃了三個

不過真的做的很是開心啦
等一下Ken幫我修好照片後
再來補述一下上次蛋黃酥的一些細節

因為跟真的有做過的人討論後
有些我認為是理所當然的部份
竟然就是讓他們失敗的地方

真是令人想不到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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